在旅客购买保险意识逐步提升的过程中,很多人对自己购买的旅游保险种类、承保范围以及免责条款等并不了解,导致理赔时遇到种种障碍甚至失败。专家提醒,购买旅游保险时要问清保险性质与理赔流程,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提示一
索要查阅保险单,确认保障范围
案例:刘女士在某海岛潜水时腿部拉伤,本以为在出行前购买了旅游意外险万无一失,但在受伤后进行理赔时发现保险不包含潜水项目。王女士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在购买自由行产品时,商家额外赠送了旅游意外险,包括医疗、高风险运动、航班延误等。旅行期间,王女士在国内转机时航班延误了2小时,理赔时却发现保险条款中显示,境内搭乘的中转航班或联程航班延误不在赔偿范围内。
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理事赵晓宇告诉新京报记者,在旅游保险案例中,比较集中的问题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对保险条款和性质不了解,实际理赔时遇到种种障碍,导致理赔失效。赵晓宇提示消费者,如果包价旅游产品赠送旅游意外险,建议消费者一定要索要并查阅保险单,这类保险通常保额较低、包含项目较为基本。如果觉得等级太低,可以为自己另选更高等级的保险。比如参加潜水、蹦极、跳伞等高危险项目时发生的意外,往往不属于普通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消费者如果参与此类高风险项目,要看清保险条款,或者附加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
提示二
旅行社责任险不能取代旅游意外险
案例:参加跟团游的张先生认为旅行社已经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自己无须再购买其他保险。在跟团游过程中,张先生在未告知导游的情况下,在自由时间自行前往行程未包含的景点,不幸意外摔伤,受伤后希望通过旅行社责任险进行理赔,被旅行社告知他的情况不属于该保险理赔范畴。
赵晓宇指出,消费者经常混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为自身购买的保险,顾名思义,是承保旅行社法律责任的保险。消费者因自身意外导致的损失,并不在该保险的理赔范畴,不能取代旅游意外险。同时购买旅游意外险也要注意保障时间与出行时间匹配。
另外,旅游保险的种类非常多样化。一方面,旅客可以根据出行安排项目的不同、目的地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购买,比如高风险项目保险、申根国家签证保险等;另一方面,境外旅游险一般都包括医疗、意外伤害、紧急救援、个人财物保障项目,但不同产品之间的保险金额额度、紧急救援机构及财务保障范围等仍存在差异,旅客在购买时应仔细比较,选择性比价高的产品。
提示三
买多份保险不能重复报销
案例:孙先生在出行前为自己购买了三份旅游保险,在旅游目的地突发肠胃疾病,住院治疗费用5000元。随后孙先生进行理赔,希望可以通过不同的旅游保险得到三份赔偿,被告知只能按照实际的医疗花费报销5000元。
赵晓宇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一些消费者习惯为自己购买多份旅游保险,认为自己一旦产生相关损失会得到多份补偿,但其实大部分旅游保险,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来赔付的,并不能重复报销。在购买保险时,建议消费者问清保险性质与理赔流程,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此外,业内人士提示,购买旅游保险时不要只看价格,也要注意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确认自己的风险被覆盖,尤其是境外保险,最好确保自己能及时得到中文服务以及紧急救援。有心脏病、高血压等既往病史的消费者,在购买旅游保险时要注意产品的免责条款,选择能够承保既往病症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