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联合星康源重大疾病保险保什么?
投保年龄:0-60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5、10、15、20、3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等待期:90天
等待期内确诊重疾、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险公司返还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内确诊中症、轻症,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意外导致不受等待期限制。
保险责任
一、基本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108种重大疾病,分为六组,每组限赔付一次,每次间隔180天以上。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给付;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10%给付;
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20%给付;
第四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30%给付;
第五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40%给付;
第六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50%给付;
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前10年确诊,保险公司可额外按基本保额的35%给付,即按基本保额的135%给付。
2、中症疾病保险金
中症25种,不分组,无间隔期,每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累积赔2次,每种疾病限一次。
3、轻症疾病保险金
40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期,每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一定比例给付,累积赔5次,每种疾病限一次。
第1-5次赔付比例依次为30% 、35%、 40% 、45%、 50%。
4、极早期恶性肿瘤多次给付保险金
极早期恶性肿瘤第二次给付保险金:按确诊按基本保额的45%给付;
极早期恶性肿瘤第三次给付保险金:按确诊按基本保额的45%给付;
(要求极早期恶性肿瘤发生在不同器官)
5、豁免保险费
初次确诊重疾、中症、轻症、可免交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6、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岁前,按所交保费的200%给付;18岁后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给付。
7、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18岁前,按所交保费的200%给付;18岁后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给付。
二、可选责任
1、恶性肿瘤多次给付保险金
初次确诊恶性肿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恶性肿瘤还有两次给付机会,每次间隔3年以上,每次按基本保额给付。
2、急性心肌梗塞第二次给付保险金
初次确诊急性心肌梗塞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间隔3年以上再次确诊急性心肌梗塞,按基本保额给付急性心肌梗塞第二次给付保险金
3、脑中风后遗症第二次给付保险金
初次确诊脑中风后遗症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间隔3年以上再次确诊脑中风后遗症,按基本保额给付脑中风后遗症第二次给付保险金。
另外:保额20万以上即可免费加入复星联合"健康星"会员俱乐部,享受绿通服务。
复星联合星康源重大疾病保险多少钱?
复星联合星康源重疾险的保险责任分为可选与必选,可选与必选责任组合有多种方案可选,以下部分组合对应的部分年龄的保费:
以30岁男性为例,投保复星联合星康重大疾病保险,必选责任与可选责任全包含,基本保额30万,20年交费,每年保费93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