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死亡却被拒赔了?看看你有没有买错保险类别!

沃保整理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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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曝出一个新闻:江苏有一位姓厉的先生,因患终末期肾病做血液透析时心脏骤停死亡。厉先生生前,其所在单位为职工投保了每人15万元的团体重疾险。

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厉先生做透析未满90天为由拒赔。

厉先生的家属无法接受保险公司抠字眼拒赔的做法。人都没了,难道病得还不够重么?家属怒将保险公司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那么问题来了,重疾险保的是重大疾病,被保人重病死亡,保险公司为何拒赔?

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知识点:

一、重疾险的条款定义。

2007年8月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其中列举了25种较为常见的重大疾病。

 

对于厉先生所患的“终末期肾病”,《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定义如下: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 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所以保险公司按照条款规定,以厉先生透析未满90天为由拒赔,从程序上来说并没有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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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疾险的产品分类。

市场上的重疾险产品,按照是否带有死亡责任,可以分为储蓄型重疾险产品和消费型重疾险产品。储蓄型带有死亡责任,消费型不带死亡责任。

如果厉先生当时投保的是带有死亡责任的储蓄型重疾险产品,终末期肾病透析未达90天身故,不符合重疾赔付条件,但是符合身故赔付条件。所以还是可以获得理赔。

但是单位给厉先生投保的团体重疾险,是不带死亡责任的消费型重疾险,既不符合重疾理赔条件,又不含身故责任,所以无法理赔。

三、最后来说说消费型重疾险。

消费型重疾险是一把双刃剑。优点是价格便宜,缺点是极容易引发理赔纠纷。

我们在前面的文章曾经提到,并不是所有的重大疾病都可以确诊即赔。有的重疾需要接受指定的治疗手段才赔,有的重疾需要达到特定状态才赔。

如果还没达到重疾险的赔付条件,被保险人就身故了,就会面临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保险公司通常不会爽快赔付,需要走法律途径才有可能获赔,而且官司还不一定能赢。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请给你的保障加上死亡责任。如果你买的也是消费型重疾,再买一个定期寿险或者终身寿险。这样的好处是,如果先发生重疾再身故,可以拿两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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