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保险真的可以避债避税吗?如果可以,那又是怎样实现的呢?
一、保险可以避债吗?
在特定的情形下,保险可以实现一定程度上的“避债”。当然,严格来说“避债”的说法并不恰当,这个字眼本身带有主观故意的色彩,应该理解为,人身保险有“债务隔离”的功能,而债务隔离主要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法》第2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也就是说,只要投保行为是合法有效的,那获取保险金的权利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合理利用这一点,就可以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债务隔离。具体来看,保险避债分为以下两方面的意义:
1、投保人债务不影响被保险人保险金
被保险人是被保障的人,像医疗险、重疾险、年金险这类险种,保险金会直接赔给被保险人,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
由于被保险人获取保险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所以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金,不用抵偿投保人的债务。比如,小A给儿子买了份重疾险,而小A的债主想找小A讨债,他不能要求用小A儿子领到的保险金来抵偿债务。
但要注意的是,能实现债务隔离的是“保险金”,而不是这份保险单,因为保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财产。上面这个例子,小A的债主不能要求用小A儿子拿到的保险金来偿债,但可以要求小A退保,让他用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来偿还债务。
2、 被保险人债务不影响受益人保险金
一般有身故责任的保险,比如寿险、意外险,就会有“受益人”这么个角色,通俗来说受益人就是保险金的领取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受益人可以领取到保险金,这笔保险金属于受益人的财产,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不用抵偿被保险人的债务。
比如,小A给自己买了份寿险,指定受益人是自己的妻子,若小A身故,小A妻子领到这份保险的保险金;而小A生前又背负着债务,那么小A的债主不能要求用小A妻子获得的这笔保险金来偿债,因为这笔钱已被视为小A妻子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小A的遗产。
当然,前提是投保时已经确定了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确,则这笔保险金会当做遗产处理,需要优先用来偿债。
二、保险可以避税吗?
从原理上来看,身故保险金不被视为遗产,无须优先缴纳税款,所以保险是一种合法、安全的财产传承手段。
但目前中国并没有遗产税,暂时也没有开征遗产税的计划。而在国际上,由于高遗产税会导致本国高净值阶层移民,最终导致财富外流,故近年来世界上也开始出现“取消遗产税”的大趋势。
所以,不管是从国际还是从国内环境上来看,中国未来征收遗产税的可能性都比较小,既然没有遗产税,用保险“避税”也就无从谈起了。
另外,有一些特殊的险种会给予税收优惠,比如税优健康险可以减免一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也可以一定程度上规避工资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但这种“避税”的节税力度其实非常有限,想通过保险大幅度抵税是不可能的。
三、总结
综上所述,保险在生活中确实能起到一定的避税、避债作用,但其发挥的作用有限,不能理解为买了保险就可以无条件地“避债避税”。
对于我们来说,避债避税并不应该成为买保险的出发点,保险的核心是保障,选择符合自身需求、能帮助自己转移风险的保险产品,才是买保险的正确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