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君康爱特保定期寿险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险期间:至7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3年/5年/10年/15年/20年交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1、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
等待期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身故或全残时年龄18-40周岁,给付160%已交保费;
身故或全残时年龄41-60周岁,给付140%已交保费;
身故或全残时年龄已满61周岁,给付120%已交保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1、高性价比:产品费率低,杠杆高。
2、高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或全残,给付100倍基本保额,解决后顾之忧。
3、双重守护:除高额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外,兼顾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障。
二、君康传世尊享终身寿险
投保年龄:出生届满28天至80周岁(含)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付,3年、5年、10年、15年、20年交;
保险期限:终身
年度保险金额: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的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
单年度起,年度保险金额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5%以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乘以(1+3.5%)。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18岁前身故,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18岁后身故,且身故时交费期未满,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身故时未满 61 周岁,已交保险费的 160%;身故时已满 61 周岁,已交保险费的 120%;
(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18岁后身故,且身故时交费期已满,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身故时未满 61 周岁,已交保险费的 160%;身故时已满 61 周岁,已交保险费的 120%;
(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身故合同当年度的保险金额。
二、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一人,若投保人60岁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可免交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产品特色:
1、交费自由选择,投保年龄广泛:四种交费方式可供选择,投保年龄最高可达80周岁。
2、生命尊贵保障,投保人豁免人性关怀:与生命等长的身故保障,投保人意外豁免保费,保证保障的延续。
3、财富安心传承,恒享家族幸福:高额身故保障,高现金价值,助力财富传承。
4、复利保额递增,增值聚宝传家: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保险金额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5%以年复利增加,直至终身,利益节节攀升,使财富最大化。
5、提供保单贷款,资金灵活周转:投保人可对保单现金价值进行保单贷款,最高达现金价值的80%
沃保总结
定期寿险不含储蓄因素,在保额相等的情况下,保费比较低廉,适合那些收入不高、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人群;
终身寿险以终身为保险期限,在提供保障的同时兼具储蓄功能适合以下几类人群投保:
1、适收入高且稳定,家庭责任重,上有老下有小;
2、有资产传承、避税避债需求的人群;
3、计划以保险金遗留给家人的人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