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组合
险种1:成长安心儿童教育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险种2:成长安心儿童长期重大疾病保险(A款)
投保年龄:出生7天 - 10 周岁
保障期间:保障至30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5 年交、8 年交、10 年
保险责任:
成长安心儿童教育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1、 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身故,按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后(含18周岁生日)身故,按以下二项中的金额较大者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与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
(2)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2、 高中教育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5、16、17周岁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每年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3、 大学教育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19、20、21周岁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每年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4、 立业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立业保险金。
5、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且当时合同仍有效,保险公司将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成长安心儿童长期重大疾病保险(A款)
1、 重大疾病保险金
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累计所交保险费,合同同时终止。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该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同时终止。
2、 白血病保险金
等待期后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白血病,并且因白血病进行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的30%额外给付白血病保险金,合同同时终止。
3、 轻症少儿重疾保险金
等待期后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七项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少儿重疾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但此后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给付轻症少儿重疾保险金的责任。
4、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与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1、教育保险,陪伴成长
自15岁至21岁连续7年的教育金准备,立业金、满期金,累计给付保额的330%,陪伴孩子成长的每一步,全面规划孩子的未来。
2、健康守护,成长安心
若罹患30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时,即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为您排忧解难。
3、额外给付,呵护成长
额外给付保险金额30%白血病保险金,7种轻症少儿重疾额外给付保险金额的20%保险金。伴随孩子成长,呵护无忧童年。
4、分红机会,锦上添花
根据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派发红利,您可选择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