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住房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保留整数)。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照青海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7049元/月)确定,下限按照青海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410元/月)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按照青海省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21342元/月)确认,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为1500元/月。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410×16%=545.6元;个人:3410×8%=272.8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410×6%=204.6元;个人:3410×2%=68.2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410×0.5%=17.05元;个人:3410×0.5%=17.05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410×0.4%=13.64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00×5%=75元;个人:1500×5%=75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西宁市社保中心。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1号
电话:0971-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qh.gov.cn/zwgk/system/2019/06/19/010333551.shtml
http://www.xnzfgjj.com/tzgg/173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