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住房公积金:公司缴12%,个人缴12%。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保留整数)。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346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269元/月)确定。
泰安行政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5378元,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为: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173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1550元。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69×16%=523.04元;个人:3269×8%=261.52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69×8%=261.52元;个人:3269×2%=65.38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69×0.7%=22.88元;个人:3269×0.3%=9.81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69×1%=32.69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730×12%=104元;个人:1730×12%=104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泰安市社保中心。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
联系电话:053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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