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的人,或多或少可能都有些抑郁症的迹象,世界卫生组织最新报告显示,2015年全球超过3亿人受抑郁症困扰,约占全球人口的4.3%,中国抑郁症病例占全国人口的4.2%。抑郁症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第四大疾病。
抑郁症患者的承保风险较大,很多保险公司都会拒保健康险和寿险(建议购买养老、理财性质的保险),但是也有一些公司表示可以承保。
对于在急性期或者末次发作距今一年之内的抑郁症患者,一般会作延期处理,其他情况需要结合发作频率、末次发作距今时间或者停止治疗的距今时间、是否尝试过自杀、有无酒精或药物滥用等风险因素综合考量,很多情况下可以通过加费承保。
已经康复的抑郁症患者,可以继续投保,但需要提供完整的病史资料,例如出院小结、完整的门诊就诊记录、测评问卷等。
如果患者投保了重疾险,因为抑郁症不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之内,所以是不能赔付的。
如果患者投保了相应的门急诊、住院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在医保报销目录范围内的治疗抑郁症的药物费用。
如果患者自杀,能不能获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寿险一般都可获赔:若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两年后自杀,是可以按疾病身故保险责任赔付,至于自杀原因,是否是抑郁症引起,还是其他原因,原则上不作重点关注。
若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两年内自杀,则可以按照《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两年之内可以进行理赔。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后者自杀,被定义为过失自杀,是没有自杀意图的,严格上来说不被认为是自杀。那么抑郁症患者属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吗?现有的条款中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患者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需要司法鉴定,以鉴定结论为准。
意外险不能获赔: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主要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而自杀则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范围。患有抑郁症引发的自杀能否获得赔付一直以来争议比较大,但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抑郁症引发的自杀,正常情况下意外险不予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