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淘气宝保障内容和条款解析
基本保障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以下情形之一的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1)若该重大疾病在合同第十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则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0%;
(2)若该重大疾病在合同第十个保单周年日(含)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则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若您选择投保“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及首次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则除“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及首次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外,其余保险责任均同时终止。若您未选择投保“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及首次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则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3、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可选保险
1、中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每种中症疾病的中症疾病保险金最多只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不超过两次,若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达到两次,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豁免自确诊日后合同应交的剩余各期保险费,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初次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3、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的轻症疾病保险金最多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不超过三次,若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达到三次,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4、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豁免自确诊日后合同应交的剩余各期保险费,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初次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仅按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5、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所对应的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365天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除该重大疾病所属重大疾病组别以外的其他四组中的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6、首次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豁免自确诊日后合同应交的剩余各期保险费,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