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0-55周岁女性
保障期限:终身
交费期间:10年、20年、30年交
等待期:90天
自签收主险合同次日零时起,有 15 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如果在此期间提出解除主险合同(即退保),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所交的保险费。自公司收到您解除本主险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对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安邦超惠保健康告知
1. 体格指数【BMI=体重(公斤)÷身高(米)÷身高(米)】是否≥25 或≤18?
2. 是否有吸烟、饮酒习惯? 若为“是”,回答2.1
2.1 是否每天吸烟不超过 20 支,且累计吸烟不超过 10 年;是否每天饮用白酒不超过100g(2 两)?
以上告知为“是”,自核通过;为“否”,则自核不通过
3.是否有高血压、冠心病、心肌病、中风(脑出血、脑梗塞)、动脉瘤、糖尿病、 胰腺炎、慢性支气管炎、哮喘;甲状腺结节、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肝炎、肝硬化、肾炎、肾病综合征、肾功能不全、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艾滋病;任何肿瘤、结节、息肉、癌症、原位癌、结肠息肉、白血病、癫痫、任何身体或智力残疾、精神障碍?
4.最近2年内是否有下列症状:长期咳嗽咳痰(1 个月以上)、痰中带血、咯血;胸闷、胸痛、气喘、呼吸困难;吞咽困难、吐血、大便带血、黑便;尿痛、血尿、外生殖器溃疡;不明原因皮肤紫斑及出血等、长期发热(超过 2 周)、持续疲倦;晕倒、意识不清、 抽搐、反复头痛(一周头痛大于 2 次且无法自行缓解)、头晕;半年内体重因疾病增加或减少5 公斤以上;肢体运动异常?
5.过去5年内是否曾经或正在因以上未提及的其他疾病或症状进行检查或住院治疗,或被医生建议住院治疗,或因疾病连续服药超过1个月?
告知为“是”,回答5.1
5.1 是否仅有以下疾病,并符合所有条件:
(1)甲状腺结节术后:已手术切除结节且治愈超过 1 年,术后病理结果为良性,甲状腺 B 超、甲状腺功能检查结果均正常?
(2)或甲状腺功能亢进:无眼突,无房颤,未被诊断为毒性甲状腺肿,已接受治疗且已停止治疗超过半年,近 6 个月内甲状腺功能检查持续正常?
(3)或乙肝病毒携带:HBeAg 阴性,HBV-DNA 阴性,未曾被诊断为乙肝大三阳或乙肝小三阳或慢性乙型肝炎,肝功能正常、肝脏B 超正常?
(4)是否仅有以下疾病:鼻炎、鼻窦炎、鼻中隔偏曲、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切除术、腺样体肥大、急性支气管炎、单次发作已痊愈的肺炎、感冒且痊愈:急性阑 尾炎、急性肠胃炎、胆囊炎、痔疮:前列腺炎、腹股沟疝、鞘膜积液、精索静脉曲张、包皮手术:白癜风、荨麻疹、痤疮、湿疹、皮炎、皮脂腺囊肿(粉瘤)手术、银屑病(牛皮藓)、 美容?
以上告知为“是”,自核通过;为“否”,则自核不通过
6.是否有被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或加费承保,或延期承保,或附加特别约定承保的经历;是否有超过1 万元的人身保险索赔?
7.是否在其他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的身份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且累计保额超过50 万?
女性适用: 8.被保险人是否有或曾经患有与乳房或子宫、宫颈、卵巢、输卵管等女性生殖器官有关的疾病?若为“是”,回答8.1
8.1 是否仅有以下疾病,并符合所有条件:
(1)乳腺结节术后:已手术切除结节且治愈超过 1 年以上,术后病理为良性,无复发?
(2)或子宫肌瘤术后:已手术治疗(子宫肌瘤剔除术或子宫切除术),术后病理诊断结果为良性,术后复查正常已达 6 个月以上?
(3)或是否仅有以下疾病:妊娠、剖腹产、顺产、宫外孕且治愈、流产(除葡萄胎以外)、上环取环、避孕、不孕不育、盆腔炎、阴道炎?
以上告知为“是”,自核通过;为“否”,则自核不通过
9.是否已怀孕,且怀孕超过 28 周?
未成年人适用: 10.出生时是体重是否低于 2 公斤(4 斤),是否有产伤、窒息、缺氧,或其他异常情况?若为“是”,回答10.1
10.1 被保险人出生时的异常情况是否仅为兔唇、多指(趾)、并指(趾)且无合并其他畸形?
以上告知为“是”,自核通过;为“否”,则自核不通过
11.已投保和正在申请投保的其他公司累计身故保额是否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限额(不满 10 周岁 20 万, 10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 5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