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是海峡两岸第一家合资寿险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于2005年1月正式对外销售保单。开业以来,陆家嘴国泰人寿已顺利筹设江苏、浙江、福建、北京、山东、广东、辽宁、天津、厦门、四川、河南11家分公司,同时在40余个城市设立了营销网点。
到目前为止,陆家嘴国泰人寿已开发和销售包括寿险、健康险、意外险、年金险在内的百余种商品,其长期看护类产品填补了业内在此方向的空白,荣获多种奖项。同时,不断扩展的营销渠道及服务平台也为保户快速了解产品及享受服务提供了便利。截至2018年底,陆家嘴国泰人寿总资产超过80亿元人民币。
股东介绍
【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湾地区寿险业龙头,目前客户人数约860万人,每三个台湾居民中就有一个是国泰人寿的保户。公司资产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多年名列FORTUNE杂志全球500强,被誉为华人的保险专家。
【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地方国资推动的金融发展平台,以金融控股投资、基金投资、资产管理为重点,发展企业并购、金融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与管理业务。迄今,陆金发通过集聚金融资源、提供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已初步形成了“一个金控平台、三大持牌机构、多家战略及财务投资项目”的金融控股雏形。截至2018年年底,陆金发总资产192亿元。
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的,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的,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