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日当时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以后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养老年金
本合同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分为按月领取和按年领取,共两种。
(一)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的,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自该日起算每一个合同生效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当年度年金总额的10%给付养老年金。
(二)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的,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自该日起算每一个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当年度年金总额的118%给付养老年金。
本合同生效时养老年金领取方式默认为按月领取,如需更改为按年领取,您可以在合同生效满一周年后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我们会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的首个合同生效对应日对养老年金领取方式进行变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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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一)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以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日当时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以后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
养老年金 | 合同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分为按月领取和按年领取,共两种。 (一)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的,被保险人于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自该日起算每一个合同生效月对应日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当年度年金总额的10%给付养老年金。 (二)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的,被保险人于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自该日起算每一个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当年度年金总额的118%给付养老年金。 合同生效时养老年金领取方式默认为按月领取,如需更改为按年领取,您可以在合同生效满一周年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保险公司会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的首个合同生效对应日对养老年金领取方式进行变更。 |
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3.4.1条约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的,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的,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