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惠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93号)
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按照3376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9014元/月确定。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按照155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9014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无上下限。
医疗保险
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356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1781元/月确定。
养老保险: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8%,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不缴,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惠州市社保中心。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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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2-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gd-n-tax.gov.cn/gdsw/flb1/2019-06/28/content_0d5bc02dc1a947d0a99696bdd46da65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