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简单来说,存款保险就是吸收存款的机构需要缴纳一定保费,从而在发生倒闭风险时,会由存款保险基金保障储蓄者利益,赔付一定范围内的银行存款。
一直以来,我们都觉得在银行存钱是件最安全的事情,这是因为金融机构经营不善被迫退出市场时,会由央行和地方政府买单,负责个人债务的清偿。而此次出台《存款保险条例》就是将这种隐形的保障变得更真实,也更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
无论是人民币存款还是外币存款,无论是个人储蓄存款还是企业及单位存款,本金或是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
最高偿付限额50万元,能够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实行限额偿付,并不意味着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了。按照条例的规定,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也可以用于支持其他投保机构对有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收购或者风险处置。
从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多数情况下是先使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对出现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接其业务、资产、负债,使存款人的存款转移到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投保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此外,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还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答案当然是不用。存款保险的保费由各家银行缴纳,而不需要存款人承担。保费将统一交给存款保险机构打理,一旦银行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赶在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