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一、自愿保险也称任意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要保险保障的人自愿组合、实施的一种保险。自愿保险的保险关系,是当事人之间自由决定、彼此合意后所成立的合同关系。投保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投保、向谁投保、中途退保等,也可以自由选择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和保险期限等。保险人也可以根据情况自愿决定是否承保、怎样承保,并且自由选择保险标的,选择设定投保条件等。
自愿保险的特点:
第一,自愿保险不是全面的,投保或者不投保,完全根据投保人意愿决定;
第二,自愿保险责任期限明确,保险责任不是自动产生的,如果保险期限届满,而投保人未办理续保手续,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第三,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没有统一的规定,由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自由确定。
二、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国家对一定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比如,世界各国一般都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规定为强制保险的险种。由于强制保险某种意义上表现为国家对个人意愿的干预,所以强制保险的范围是受严格限制的。我国《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1、两者的保险关系建立的根据不同。
自愿保险的保险关系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建立的;强制保险的保险关系是根据国家法规建立的。
2、两者涉及的危险性质不同。
自愿保险所保的危险损失,一般仅以个别单位或个人的利益有关;强制保险所保的危险一般涉及到多数人的利益,带有一定的社会性。
3实施的目标不同。
自愿保险主要是为了满足经济单位或个人对于灾害损失补偿的需要;强制保险是政府为解决某个领域里的特殊危险,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或政策目标而实施的。
4、保障的水平不同。自愿保险的保障水平较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