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人寿”)是始建于2005年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由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的多家股东投资创建。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公司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长城人寿由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建集团、中冶集团旗下骨干企业等涉及投资、金融、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的19家股东投资,注册资本逾55.31亿元。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8.0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5.27%。最近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为B类,所以对于该公司大家可以放心,肯定不是坑人的。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或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或达到疾病终末期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斗殴,酗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