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及《陕西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的。
宝鸡统计局公布,宝鸡市2018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1626元。
陕西统计局公布陕西省2018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412元。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按照规定:参加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陕西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3120.6元/月,上限15603元/月)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宝鸡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2581.3元/月,上限12906.5元/月)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3%,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自2019年5月1日起,养老保险公司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宝鸡市社保中心。
宝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宝鸡市陈仓大道行政中心1号楼
电话:0917-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rsj.baoji.gov.cn/cms/xwzx/xwzxtzgg/7258.html
http://rsj.baoji.gov.cn/cms/xwzx/xwzxtzgg/7264.html
http://www.qishan.gov.cn/html/xwzx/bmdt/201906/108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