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
据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2019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按照山西统计局提供数据计算,2018年山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783元(月平均工资为4565元)。以此为依据,核定全省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739元、上限为13695元。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自5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工伤保险费率在保持工伤保险八类行业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朔州市各类用人单位的现行费率保持不变,继续执行费率下调20%的期限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朔州市社保中心。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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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49-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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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xxgk.shuozhou.gov.cn/szfgzbm/szsrlzyhshbzj/zfxxgkml_11226/gzdt/201906/t20190606_2448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