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重庆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0号)而进行调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今年5月1日起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将根据重庆市城镇私营和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加权平均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
2018年度重庆市城镇私营和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加权平均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5626元/年。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重庆市2018年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1640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3282元/月)确定。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不缴,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5%,个人缴2%;
从2019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重庆市社保中心。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1115号北湖郡写字楼3-5层
电话:023-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cqszx.gov.cn/zfxx/show/?id=8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