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答案:肯定不是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君康人寿”)成立于2006年11月6日,总部设在北京,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经监管机构审批同意的新注册资本为62.5亿。
经过多年的潜心经营,君康人寿已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的大中型寿险公司,在机构建设、市场份额、资产规模和品牌声誉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17年6月,忠旺集团正式入主君康人寿,依托股东方在资金实力、投资能力、管理经验和市场影响等方面优势,君康人寿成功开启快速发展的新篇章,进入转型升级的2.0时代。
最近季度(2019年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1.1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3.76%。最近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为B类,所以对于该公司大家可以放心,肯定不是骗人的。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助动交通工具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7)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向除投保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