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重大疾病保险,相信大家是比较熟悉的,爱心人寿爱一生保障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还有什么情况下不理赔,这些都是用户们十分在意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1、重大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确诊时下列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1)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合同的现金价值;
(3)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少儿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 种),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关爱保险金。
3、青年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至年满45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内,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成人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青年关爱保险金。
4、中年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45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至年满60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内,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合同约定的成人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 遗症,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确诊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年关爱保险金。
5、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已交保险费的3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下列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合同的现金价值;
(3)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6、失能护理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起,且自合同已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满10 个保单年度后,如果被保险人首次发生失能并经保险公司鉴定达到合同约定的重度失能状态,且该状态在自鉴定之日起 的120 日观察期内不间断持续的,自观察期结束后的下一个保单月度对应日(含)起,保险公司在每个保单月度对应日给付失能护理保险金,每次给付金额为鉴定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连续给付10 年,最 多给付120 次。最后一期失能保险金给付完成后,合同效力终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沃保总结
爱心人寿爱一生在保障内容上划分的十分具体,是一款十分标准并且到位的重疾险,相信大家在购买这款保险后一定不会后悔,不过选择权还在大家手中,怎么选还是需要大家自己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