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安康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光大永明安康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是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是由加拿大永明金融与中国光大集团携手创立,并经原保监会批准,于2002年4月22日成立的。
光大永明人寿注册资本金540000 万人民币,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光大永明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0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10%,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A级,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是一家正规且靠谱的保险公司。
光大永明安康运动意外伤害保险也是经过保监会审核备案的新产品,是正规的保险产品,有需要的客户可以放心投保。
光大永明安康运动意外伤害保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在下列情形下被保人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骨折或发生意外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您对被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人自杀,但被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人患精神性疾病(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
分类》(ICD10)分类为精神和行为障碍的疾病);
9、整形手术、美容或整容手术、变性手术及前述手术的并发症,因前述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10、被保人因疾病、妊娠(含异位妊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11、被保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2、被保人在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与保险责任直接或密切相关的伤残在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人身故,合同终止。对于尚未给付保险金的,
保险公司向被保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但对于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的,保险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在发生上述第 2 项至第 12 项情形导致被保人身故的,合同终止。对于尚未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将于收到下列证明材料后 30 日内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但对于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的,保险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