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规则
产品名称:光大永明安康运动意外伤害保险
承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
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 1 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
保障区域:中国大陆境内
二、保险条款介绍
1、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人在参与合同约定的运动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在180天内导致伤残的,伤残保险金=《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对应的给付比例*保险方案的伤残限额,不同次数的理赔金额以当达到100%基本保额时,合同终止。(一到十级,每级增加10%)
(1)若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仍未结束治疗的,以第180 日的伤残鉴定结果作为保险金的给付依据。
(2)被保人因同一意外事件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的伤残,等级不同的,按最严重的等级标准进行赔付;等级相同的,则在该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作为赔付标准,最高可晋升到一级。
(3)被保人因不同意外事件导致旧伤部位再次伤残的,则保险公司在给付后次保险金的时候,会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若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大于后次应付的保险金,则不再给付后次的伤残保险金。
2、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人在参与合同约定的运动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在180天内导致身故的,按保险方案的100%基本保额理赔。
(1)若被保人身故之前有理赔过该合同的伤残保险金,则保险公司在给付身故保险金的时候会扣除之前支付过的伤残保险金。
(2)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方案的100%基本保额
3、意外骨折保险金:被保人在参与合同约定的运动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在180天内导致骨折的,骨折保险金=《人身保险骨折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对应的给付比例*保险方案的骨折限额。(方案十二和方案十三才有此项责任)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1)骨盆、髋骨、股骨骨折:开放性50%;非开放性25%
(2)踝骨、胫骨、腓骨、膝盖骨、跟骨骨折:开放性30%;非开放性15%
(3)“肱骨、桡骨(不包括桡骨远端骨折)、尺骨、腕骨、椎骨(包括颈椎、胸椎、腰椎骨折,但不包括骶骨和尾骨骨折)、颅骨、锁骨骨折”:开放性20%;非开放性10%
(4)“肋骨、颧骨、尾骨、上颌骨、下颌骨、鼻骨、趾骨、指骨、肩胛骨、髌骨、胸骨、掌骨、跖骨、跗骨、桡骨远端骨折”:开放性10%;非开放性5%
4、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人在参与合同约定的运动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社保报销部分和100元免赔额后,按约定的80%或100%报销,累积报销金额不超过保险方案的医疗限额。
(1)若合同到期,被保人仍未结束治疗的,保险公司会继续承担医疗报销责任,可延续到合同到期后的30天。
(2)不论是用有社保身份还是无社保身份投保,只要就诊时有用社保就诊,就按100%报销;反之没用社保就诊,按80%报销。
三、特别提示
合同约定的运动包含登山运动、骑行、游泳、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 18 米)、帆船、帆板、皮划艇、人工/自然场地攀岩及下降、滑冰(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滑雪(高山滑雪、旅游滑雪)、骑马(不含马术比赛)、高尔夫、路走及羽毛球,但不包括下列情况:
1、非羽毛球的专业竞技类比赛;
2、探险及极限运动;
3、高原反应;
4、被保险人进行合同约定的运动时未具备相关防护措施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