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性肿瘤保险金
投保等待期后,首次确诊癌症给付基本保额的100%,合同仍然继续有效;三年后,第二次确诊,再次给付基本保额的100%,合同仍然继续有效;再三年后,第次确诊,第三次给付基本保额的100%,合同终止。
沃保网点评:恶性肿瘤是非常容易复发转移和新生的,而且是高发重疾“头牌”,所以多次给付还是非常有意义的。如国寿康爱恶性肿瘤疾病险提供多达3次的恶性肿瘤给付,而且3年的间隔期在恶性肿瘤险种当中也算是常见的。
2、特定疾病保险金
等待期后,确诊给付基本保险的30%,合同仍然继续有效。
沃保网点评:所谓特定疾病就是我们常说的轻症,30%的给付比例属于业界主流水准;而且确诊特疾后也没有终止合同,这对被保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旦身患特疾,如果再想投保其他产品就是难上加难,没有终止合同可以为被保人继续提供重疾保障,非常划算。
3、豁免保险费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罹患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沃保网点评:保费豁免已经是重疾险的标配,对于被保人来说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这里就不再赘言。
4、身故保险金
赔付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详情见条款;
沃保网点评:身故没有赔付基本保额,相当于不带寿险责任,好处是降低了保费。
5、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保单满期,给付主附险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
沃保网点评:满期返还在国内还是很有市场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认同保险是消费品这样的理念。
汪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国寿康爱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基本保额50万元,交费期间选择20年交,保障至70岁,首年保费7000元,在度过等待期后,汪先生可以享受以下保险利益保障:
1、恶性肿瘤保障:赔付3次,每次50万元,累计最高150万元,间隔期3年。
2、保费豁免:在汪先生初次确诊恶性肿瘤后即免交剩余各期保费,合同仍然有效。
3、身故保险:如汪先生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已交保费与保单现金价值的二者较大值给合同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