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平安安鑫保18Ⅱ由安鑫保18Ⅱ两全保险和平安附加安鑫保 18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成,具体条款内容如下:
满期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安鑫保18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按本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安鑫保18II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按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等待期:90天,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为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承担保险责任,将退还所支付的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将退还所支付的主险合同的保险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重疾保险金:被保险人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王先生想要一款针对重疾的返还型产品,选择了平安安鑫保18Ⅱ保险计划,30万保额,20年交,总保费为8400元一年,则王先生将获得的保障利益如下:
健康保障:等待期后,王先生患80种重疾之一,立即获赔30万;
固定领取:保险期届满,王先生平安,返还保费168000元;
身故保障:若王先生不幸身故,30万元。
终上所述,也就是说王先生平均每天约23.01元,拥有一份安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