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泰康颐养有约B款保险产品计划
主险1:泰康颐养有约年金保险(分红型)
主险2:泰康嘉福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主险1
1、保险费的交纳
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2、宽限期
如果投保人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保险费交纳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投保人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内未交纳保险费,则合同自宽限期满日的24时起效力中止,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效力中止
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4、效力恢复
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中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主险2
保险费的交纳合同的保险费分为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
1、趸交保险费合同的趸交保险费在投保时由投保人一次性交纳,交费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追加保险费经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在犹豫期后可以随时向保险公司交纳追加保险费。
3、转入保险费转入保险费指按保险单上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约定转入的生存类保险金及保单红利(如果有),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4、特别注意事项趸交保险费的金额和每笔追加保险费的金额须符合保险公司对于趸交和追加保险费数额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