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莱芜市五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在每年7月根据上年度莱芜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是根据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17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莱人社发[2018]36号)而进行的。
莱芜市统计局发布2017年度安阳市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9740元(4979/月)。
2018-2019年莱芜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2017年莱芜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493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莱芜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2988元/月)确定。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莱芜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8%,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2018-2019年莱芜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莱芜市社保中心。
莱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莱芜市振兴西路166
电话:0635-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sdlw.lss.gov.cn/r/2018/06/06/54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