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聊城市五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在每年7月根据上年度山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和山东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2018-2019年聊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山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326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山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466元/月)确定。
参保企业按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企业缴费基数。
2018-2019年聊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8%,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2018-2019年聊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聊城市社保中心。
聊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聊城市振兴西路166
电话:0635-12333
官网文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