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莱人社发【2017】19号)精神进行的。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莱芜市2016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3753.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莱芜市2016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751元/月)确定。
2017-2018年莱芜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自2017年1月1日起,山东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2%。
2017-2018年莱芜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莱芜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莱芜市文化北路001号
电话:(0634)6213707
官网文件地址:
http://123.134.188.254/r/2017/06/06/52935.html
http://123.134.188.254/r/2017/06/06/52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