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适用职工平均工资参数的通知》(皖社险函〔2017〕53号)精神及芜湖市经济水平发展而进行的。
芜湖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涉及的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采用安徽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安微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1289元。
2017-2018年芜湖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芜湖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6年度安微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321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6年度安微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64元/月)确定。
芜湖市个体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选择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107元)的;月缴费基数选择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64元)的。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64元)执行。
2017-2018年芜湖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芜湖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国家暂定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止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2%;
芜湖市个体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8.5%或5.5%。
2017-2018年芜湖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芜湖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1号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ahwh.hrss.gov.cn/web/index.php/news/index/4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