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5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5、10、20年交
保险期间:20、30年,至75周岁
【保险责任】
1、 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已交保费×给付比例。18-41周岁前160%;41-61周岁前140% ;61周岁后120% ,合同终止。
2、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被保人发生意外,且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1倍保额,合同终止。
3、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因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且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2倍保额,合同终止。
4、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被保人开/坐私家车发生意外,且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保额,合同终止。
5、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被保人坐飞机发生意外,且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25倍保额,合同终止。
6、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被保人乘坐特定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且180天内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保额,合同终止。
7、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生存,120%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投保案例】
王先生28周岁,安行天下2017,20万,交20年,保30年,年交1514元,20年共交30280元。王先生享有以下保障:
1、航空意外:500万元
2、公共交通意外:200万元
3、自驾车意外:200万元
4、重大自然灾害:40万元
5、一般意外/全残:20万元
6、满期返还:36336元
7、疾病身故:已交保费1.2-1.6倍
注意:若被保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按以下方式给付
(1)身故/全残日≤40周岁:1.6倍已交保费
(2)41周岁≤身故/全残日≤60周岁:1.4倍已交保费
(3)身故/全残日≥61周岁:1.2倍已交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