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丁先生给刚出生的儿子小丁购买了“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17)”附加“平安附加鑫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7)”,保额各10万,交20年,保至65周岁,每年交4650元,小丁保障利益如下:
1、满期保险金:200000元;
2、45种重疾:300000元;
3、红利分配:享受公司盈余红利,年复利增值到期满;
4、身故保险金:18周岁前,保险金=4650*保费已交期数;18周岁后,保险金=300000元。
产品结构
主险: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17)
附加险:平安附加鑫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7)
保什么?
主险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生存,给付2倍保额,主险合同终止。
2、红利分配:享受公司盈余红利,年复利,逐年递增至满期,分红是不确定的。
3、身故保险金: 18周岁之前身故,100%返还已交保费,主险合同终止;18周岁之后身故,给付3倍保额,主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保险责任
4、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人确诊初次罹患合同定义的重疾,按本附加险3倍保额给付,本附加合同终止,主险保额等额减少,当主险保额减少至零时,主险合同终止。
怎么保?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55周岁
保险期间:20年、30年、至55周岁、至60周岁、至65周岁
交费期间:5年交、10年交、20年交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最低保额要求: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