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泰康祥佑金生保障计划
【产品结构】
主险:泰康祥佑金生终身寿险
附加险:附加祥佑金生重疾
附加险:附加基本A住院津贴
【产品特色】
1、终身重大疾病保障,65周岁以下皆可投保,多种交费方式可供选择;
2、70种重疾和30种轻症,轻症三次赔付;
3、恶性肿瘤可豁免保费,彰显人性;
4、癌症可2次赔付,住院也享有津贴。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
疾病等待期:180天
【保险责任】
主险泰康祥佑金生终身寿险保险责任:
1、 被保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按已交保费给付,合同终止。
2、 被保人意外身故或等待期后疾病身故,根据以下方式给付:①未满 18 周岁,按已交保费给付;②已满 18 周岁,按保额给付。
泰康附加基本A款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
1、航空意外180天内身故或伤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
2、交通工具/私家车/公务车意外180天内身故或伤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3、 其他意外180天内身故或伤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之前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泰康附加祥佑金生重大疾病保险:
1、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内,非意外重疾,按已交保费给付;被保人意外或等待期后非意外罹患重疾,按本附加合同100%保额给付,本附件合同终止。
2、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赔完重疾,额外再赔1倍保额,等于赔两次。
3、轻症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内,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等待期后,按本附加合同保额的 20%给付,最多不超过3次。
4、恶性肿瘤豁免保险费:被保人在等待期后确诊是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则可以豁免余期保费,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泰康基本A款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1、住院津贴保险金
(1)被保人因意外住院,住院津贴保险金= 实际住院天数 × 住院日额;
(2)等待期后,非意外住院,住院津贴保险金= (实际住院天数-3 )× 住院日额;
(3)每次住院补贴不超过180天。
2、重症住院津贴保险金
(1)被保人因意外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重症住院津贴保险金 = 实际住院天数 × 住院日额 × 2
(2)等待期后,非意外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重症住院津贴保险金= 实际住院天数 × 住院日额 × 2
(3)每次重症住院补贴不超过60天。
3、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1)被保人非意外重疾住院的,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 实际住院天数 × 住院日额 × 2
(2)等待期后,非意外重疾住院的,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实际住院天数 × 住院日额 × 2
(3)每次住院治疗,重大疾病住院补贴不超过60天。
4、特别约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上述住院津贴保险金、重症住院津贴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天数最高以 1000 天为限,满 1000 天,本合同终止。
注.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住院的,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2、等待期内,被保险人非意外住院,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