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投入 领取终身
客户只要同时投保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以下简称为福禄双喜)和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豪华版)(以下简称为豪华版金账户),在福禄双喜的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福禄双喜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及红利金转入豪华版金账户,实现定期的福禄双喜与终身的豪华版金账户相结合,只要万能账户金额符合公司规定,可以一直领取至终身。
三次增值 双重借款
客户同时投保福禄双喜和豪华版金账户,在福禄双喜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客户可以将福禄双喜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红利金转入豪华版金账户,实现资金三次增值;同时客户享有福禄双喜保单借款和豪华版金账户保单借款(一年后方可借款),不影响原来产品的收益情况,满足资金周转的需求。
多样规划 灵活领取
客户可在保险期间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医疗、教育、养老等个人需求从个人账户灵活支取,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
万能终身 财富传承
福禄双喜75周岁保险期满,若被保险人生存,满期保险金进入豪华版金账户,可长可短,根据客户需要实现财富保全与资产传承,自在人生随心所欲。
保险责任
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
一、生存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豪华版)
一、年金
若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年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年金。自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在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给付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