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泰康康护一生健康保险计划
【计划结构】
附加险:泰康附加康护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特色】
“康护一生”是一款长期重大疾病保障,老人小孩 皆可投保;70种重疾和30种轻症,轻症可三次赔付并豁免余期保费;身故和高残有保障,期满有返还;身故或高残也可豁免余期保费。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至80周岁
等待期:180天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责任】
1、轻症疾病保险金:被保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初次确诊是合同定义的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是合同定义的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按保额的30%赔付。 不同轻症疾病可以多次给付,保险期间累计给付不超过三次,达到三次,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但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2、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被保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是合同定义的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则自确诊日起,豁免余期保费,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继续有效。
3、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初次确诊是合同定义的一种或多种重疾,按已交保费105%返还,合同终止;被保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是合同定义的一种或多种重疾,按基础保额赔付,合同终止。
4、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合同有效期间,投保人在等待期后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符合合同定义的高残,则自投保人高残后,豁免余期保费,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继续有效。
5、身故保险金:被保人在等待期内,非意外身故,按已交保费105%返还,合同终止;被保人在等待期后,非意外身故,,按基础保额赔付,合同终止。
6、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然生存,按基础保额赔付,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