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下称《报告》)中提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2017年在推进各项相关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将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养老保险综合改革方案包括建立养老金中央调剂金制度。
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率先“落子”
距离我国提出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过去20余年。
当时,为推广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提高覆盖面,在统筹层次上作出了妥协。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仅要求各地“逐步由县级统筹向省或省授权的地区统筹过渡”。
但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保险基金区域不平衡加剧等现实,与统筹层次低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提高统筹层次的呼声日渐高涨。
2010年出台的《社会保险法》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2011年公布的“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目标,但未能如期实现。2016年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继续提出,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而人社部此前表示,最快于2016年底前出台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但至今尚未推出。
最新的消息显示,在真正实现全国统筹前,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或将率先建立。
《报告》提出,2017年,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要求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制度覆盖面,在推进各项相关改革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
所谓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指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基础上,从一定比例起步,建立中央调剂基金,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以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目前,我国仅有北京等少数省市区,基本实现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调剂、 统一管理的养老金省级统筹,其余省份大多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而中央层面的调剂制度,这次属首次提及。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表示,(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可能是为全国统筹提前做的制度安排,是一种过渡手段。该制度将实现调剂余缺的功能,对落后地区、欠发达地区,养老负担比较重、退休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进行补贴,均衡各地养老负担。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汪德华表示,调剂制度和全国统筹的差别很大,只是缓解养老金短期矛盾的一种措施。
以精算制度推动全国统筹
除了中央调剂金制度,孙洁指出,目前养老金体制统筹层次低且碎片化,建立养老金的精算报告有助于推动全国统筹养老保险。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提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
据悉,由于我国社保精算制度滞后,社保管理中的缴费年限、缴费率、领取养老金年龄、预期寿命和余命、替代率水平等政策参数均无精算平衡,各地政策实施时存在着缴费基数不实和碎片化现象。
现在的一个背景是,全国社会保险财政补助已越来越多。2015年全国社保财政补贴收入首次破万亿元,2016年约为1.1万亿元。到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中,财政补贴收入约为1.26万亿元。
孙洁建议,应当尽快建立养老金精算报告制度,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人口、宏观经济、财政金融等背景状况,养老保险政策的最新调整和变化,当前的制度覆盖范围、基金征缴效率、老年抚养比、基本养老金替代水平等主要业务指标,年度收入、支出、结余等主要财务指标。
结合制度运行现状,对未来10年的基金收支进行中期预测。同时,在研究人口和宏观经济走势的基础上,对未来50年的基金收支进行长期精算预测。在分析预测结果的基础上,提出精算评估结论和保持制度平稳运行的政策措施。“精算结果可以支撑政策,监测养老金的运行质量,为下一步的养老金全国统筹提供精算方面的支撑。”孙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