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前海人寿,交易所要求其就“干预南玻A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强行收购南玻A位于深圳科技园北区导电膜大楼”、“除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行使职权或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等情形进行核查;要求南玻A就“向媒体透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和筹划过程的情形”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说明;要求旗滨集团就“南玻A的原高管团队或集体加入旗滨集团”进行核实。
前海人寿是否强行收购资产
11月17日,深交所要求前海人寿核查“是否存在要求南玻A废除已签订合同,强行收购南玻A位于深圳科技园北区导电膜大楼等行为,进而存在通过除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行使职权或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等情形”。
曾南称,前海人寿曾在显示器资产重组过程中“作梗”,“在显示器资产重组过程中,董事会批准同意将科技园北区的导电膜大楼连同该公司一起出售,并以高于当初曾给前海人寿报价(6.5亿元)的7.25亿元与买家签订协议,并收取了定金。但前海人寿突然变卦,要求废除合同,强行收购此栋楼,使公司面临巨大的法律诉讼风险。”
“宝能系举牌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董事会还未改选,姚振华和陈琳造访南玻,正式向我提出要求撤换集团财务总监,由前海人寿派人。我认为这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规定,这一权限应在董事会。随后,前海人寿方面又要求派驻财务经理。陈琳强调,保监会对此有明确规定,必须派人出任此职。但最后不了了之。”曾南透露。
深交所要求前海人寿核查“是否存在参与或干预南玻A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等相关情况。”而在此前,前海人寿称,公司对南玻A管理层提交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修改。“在激励比例上,原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数量为1.3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修改为6226.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激励范围上,除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占比从约25%下降为20%;在激励方式上,从分三期申请解锁修改为分四期申请解锁,即从4年有效期修改为5年有效期。”
南玻A是否违反信披规定
深交所同时向南玻A发去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公司原董事和高管团队存在通过发出公开信和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在其他公共媒体透露有关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和筹划过程的情形,详细说明该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11条和第3.2.13条等规定的情形。”
在中国证券报11月17日的报道中,曾南透露了股权激励计划筹划的整个过程。曾南表示,“这件事本来是姚振华去年当着我的面提出来的。当时他还提出帮我个人解决行权对价的认购款贷款。公司原计划在今年二季度的董事会上提交股权激励议案。今年8月11日,我和吴国斌正式约见了前海人寿方面的董事陈琳,并详细介绍了有关细节。同时明确强调,按照证监会规定,如果以2015年作为行权考核,必须在2016年9月下旬的股东大会上通过方可实施。”
“陈琳当时拿走了这份方案,说回去研究,尽快给一个让大家满意的方案。这一走就是85天,期间许多经理人和骨干人员不断询问为什么没有股权激励方案。直到11月4日,前海人寿终于给出一个前后矛盾且今年不可能实施的方案。”曾南称。
对此,前海人寿方面回应称,“9月30日的节点非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节点,不存在2016年内无法实施的问题。前海人寿和其他股东,与南玻管理层就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过良好有效的沟通。前海人寿和其他股东多次沟通、多次磋商、多次协调,在激励比例、激励范围等部分修改后,原则上同意此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找各种理由回避、拖延’。”
旗滨集团是否从南玻A“挖角”
另外,上交所向旗滨集团发出问询函,就“南玻A原高管团队或集体加入旗滨集团;公司近期在马来西亚、惠州、绍兴合作投资的节能玻璃项目,合作方富隆国际的法定代表人赵得翔曾出现在南玻A以往的项目运作中;公司作为南玻A的竞争对手或在此次事件中受益。”等报道,要求公司核实上述报道事项是否属实、有关竞争对手事件对公司及上述投资项目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1月16日,前海人寿方面表示,“据南玻股东、南玻员工和社会反映,南玻高管已对辞职后到另一家公司就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其辞职和入职正在分计划、有步骤实施中。南玻高管是将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其借口,掩盖其涉嫌对外输送南玻核心技术、核心机密和核心人员的行为。”
对此,一位知情人表示,今年8至9月份开始,南玻内部已经出现了人事变动,不乏公司中高层和骨干人员。其中,部分离职人员加入了旗滨集团。而吴国斌表示,旗滨集团的确在南玻挖了一批人,但员工离职是行业内正常的人才流动。
有离职高管表示,“起码的法律我们还是懂的,带走核心技术不是等着坐牢吗?这都是无理的指责。”对于南玻核心高管集体转投旗滨一事,11月17日一名离职高管表示,整个高管团队集体跳槽至旗滨集团纯属谣传。
据了解,旗滨集团和南玻A曾有过多次合作。一位离职高管透露,南玻A曾有意和旗滨集团在马来西亚合作开展马来西亚节能玻璃项目,不过,由于前海人寿提出异议,这一计划被迫搁浅。
在下游光伏电站领域,南玻也与旗滨有合作。今年初,双方签订投资光伏电站整体合作协议,将在福建省东山县、湖南省醴陵等地共同出资设立新能源公司,利用旗滨集团厂房屋顶、地面从事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业务,项目规模合计约为140兆瓦。而曾南表示,与旗滨集团合作建设光伏电站一事经得起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