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政策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80元/月基础上,增加10元,提高至90元/月。与此同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丧葬补助制度,对参保人员死亡的,从财政资金中向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给付丧葬补助,标准为3个月基础养老金。上述政策调整增加的经费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各县(市)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