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今年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谭颖(资料图)
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
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挂钩部分。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
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 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
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3.倾斜部分。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
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
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调整执行时间
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要求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16年9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江苏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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