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车费改试点成效显著
对于已经试点地区,通知要求,2016年7月1日前,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停止使用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深圳、大连、宁波、厦门等18家保监局所辖地区原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并及时启用经保监会批准的新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通知还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测调整机制,动态监测、分析费率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情况的偏离度,防止车险主要经营指标的实际值较费率精算报告中的预期值发生重大偏离。
去年2月3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新一轮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同年3月24日,保监会印发《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6月1日起,在黑龙江、山东、青岛、广西、陕西、重庆等6个地区试点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意味着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式落地。今年以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第一批6个地区、第二批12个地区的改革试点相继推开,并要求在7月1日前完成改革。
而本轮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2016年一季度,首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20.20%,消费者支出的单均保费同比下降7.69%;第二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19.47%,单均保费同比下降6.64%。2016年一季度,首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为258.66亿元,同比增长11.30%,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18%,同比下降1.32个百分点,较试点前下降2.09个百分点;第二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为590.90亿元,同比增长12.12%,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37%,同比下降1.66个百分点,较试点前下降2.26个百分点。
多地将违章和保费挂钩
随着全国持续一年的商车险费改终于进入尾声,不过,市场比较关心的还是商车费改后保费价格的变化情况。第三批费改方案显示,试点地区各有特色,一些地区最低折扣可以低至3.9折。
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区公布的商业车险细则首次将交通违章记录和保费系数挂钩。
以江苏省为例,对于无交通违法记录的,商车险费率可下浮10%;对于有交通违法记录的,根据违法类型不同,最高允许上浮50%,为所有地区中费率上下浮动幅度最大的。
而在上海费改方案中,上一年度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商车险费率下浮10%;上一年度有交通违法记录的,该费率上浮5%~10%。
北京新版商车费改条款也引入了交通违法浮动系数。新规明确,闯红灯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未达50%)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超过50%)1次及以上,保险费率上浮15%。
实际上,早在2011年3月,深圳便开始试点商业车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机制,将有逆行倒退行驶、闯红灯、超速、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与保费挂钩。据悉,该机制实施一年后,深圳地区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8.03%,同时,深圳机动车辆出险频率同比下降了15.6%。
业内人士表示,引入交通违法系数不会影响到保费的规模和车主的利益,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培养车主的良好驾驶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