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保监会及各保监局共接收保险消费者反映有效投诉事项1162个,涉及人身险的共有643个,涉及财产险的共有519个。其中,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1019个,占投诉事项总量的87.69%;涉嫌保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143个,占比12.31%。
对于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居高不下的原因,中国风险研究院院长王稳表示,“保险合同纠纷始终是保险业的难题,主要原因一是保险合同条款制定不合理;二是投保人法律意识不强;三是代理人怠于履行说明义务和审查义务;四是投保人缺乏诚信,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五是保险人怠于履行保险义务,拖延理赔现象普遍。”
为此,王稳进建议,“监管一直在加大力度整治这一问题。未来,监管一方面应该加大对保险公司处罚力度,使得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和制定合同上更多考虑消费者是否明白,代理人不敢误导销售,另一方面也要引导消费者提高风险和法律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在人身险涉嫌保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中,反映的主要是承诺高收益或不如实告知收益、以银行理财等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等问题;在财产险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中,航班延误险的投诉同比增长700.00%,环比增长68.42%。
保险产品“虚名”销售违规
2016年2月,投诉量位居前10位的人身险公司依次为中国人寿(159件)、太平洋人寿(61件)、新华人寿(60件)、平安人寿(55件)、泰康人寿(49件)、人民人寿(39件)、富德生命(27件)、太平人寿(15件)、合众人寿(10件)和阳光人寿(9件)。这10家公司投诉量总和占人身险公司投诉总量的81.21%。
投诉增长较快的人身险公司为中意人寿(投诉量同比上升500.00%)、北大方正(投诉量同比上升400.00%)。
消费者投诉事项涉及人身险的共有643个。其中,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514个,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129个。
在人身险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中,退保纠纷194个,占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37.74%,主要反映消费者对退保金额或退保扣除费用存在异议。理赔/给付纠纷161个,占比31.32%,主要反映保险公司拖延支付理赔款、消费者不认可保险公司拒赔时认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等。
在人身险涉嫌保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中,各类销售违规127个,占违法违规投诉总量的98.45%。其中涉嫌欺诈误导116个,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承诺高收益或不如实告知收益;以银行理财、存款、基金等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以保单升级为由诱导消费者退保已有保单购买新保险等。
对于承诺高收益或不如实告知收益及以银行理财、存款、基金等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等问题,多家人身险公司负责人坦言,“的确存在这一现象。消费者在银行储蓄时,一些银代渠道往往会建议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以获得更高收益,但并不点明具体是哪类理财产品。而等消费者在3-5年后,才有可能发现自己的本金暂时无法取出,需要等待合同到期。而且银代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仅有一张回执单,事后处理存在一定困难。”
不过,根据保险机构人士介绍,目前反映的这类投诉基本不是近期发生的事件,而是几年前理财产品较为火热的时候,因为这一缺陷的暴露通常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当下,监管和保险公司都在加大对银代渠道的管理力度,希望避免此类事情发生,但消费者也需要提高警惕。
航班延误险投诉同比增700.00%
2016年2月,消费者投诉事项涉及财产险的共有519个。其中,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505个,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14个。
财产险公司投诉量居前10位的依次为人保财险(103件)、平安财险(98件)、太保财险(71件)、国寿财险(58件)、中华财险(26件)、众安在线(18件)、天安财险(16件)、安盛天平(12件)、大地财险(11件)和阳光财险(11件)。这10家公司投诉量总和占财产险公司投诉总量的78.23%。
其中,投诉增长较快的财产险公司为亚太财险(投诉量同比上升300%)、华泰财险(投诉量同比上升233.33%)。
在财产险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中,理赔/给付纠纷382个,占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75.64%,主要反映保险公司理赔时间过长、定损价格较低、理赔服务差等问题。承保纠纷73个,占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14.46%,主要反映保费计算争议、未经客户同意承保、电销扰民、保单发票不能及时送达、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涉及航班延误险的投诉32件,同比增长700.00%,环比增长68.42%,主要反映保险公司对延误责任认定不合理、理赔时效慢、理赔材料不合理、理赔金额与宣传承诺不符等问题。
对此,一位互联网保险人士表示,“航班延误险投诉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研发和销售的此类产品数量增加。一方面存在保险公司理赔时效慢等问题,另一方面也由于此类产品会通过一些互联网平台销售,保险公司和平台之间存在沟通问题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