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此前市场人士分析以及监管层方面的公开表态,大多数人倾向于“有实力的大型公司会更有能力做这事。”而我们注意到,上述获批的三家企业均非大型险企。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保监会选择体量不大的公司做试点,或跟高准入门槛和后期的大范围推广有关。
需满足6方面要求
保监会的公示文件显示,截至2016年2月14日,共有8家保险公司报送了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保监会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对险企递交的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其中有3家保险公司符合《通知》中所列经营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险企经营税优健康险需满足6方面要求,分别为偿付能力、合规经营、专业建设与产品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从业人员等方面。具体为:
1、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于150%。
2、最近3年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3、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其他人身保险公司应设立健康保险事业部。
4、具备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对接。
5、配备专业人员队伍,健康保险事业部具有健康保险业务从业经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具有医学背景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
6、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监会公示文件显示,符合上述经营要求的3家险企分别为人保健康、阳光人寿和泰康养老,且已达到保监会对公司在偿付能力、合规经营、产品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从业人员等方面的资质要求。
获批名单中无大型险企
根据保监会上述公示文件,此前有8家险企递交了开展个人税优健康险业务的申请,除却已经获批的3家,应该还有5家暂未通过审批,然而保监会网站并未公布未获批的5家企业。不过,根据此前媒体披露,通过中国保信对税优健康保险的系统验收的险企分别是平安人寿、中国人寿、人保健康、阳光人寿、泰康养老、建信人寿和太平洋人寿。
值得注意的是,跟通过税优健康保险系统验收的其他几家险企相比,人保健康、阳光人寿和泰康养老这三家的规模并不大,在业务和注册资本上不具有明显优势。
业务方面,保监会数据显示,2015年平安人寿、中国人寿、建信人寿和太平洋人寿的规模保费分别为2961亿、4074亿、389亿和1152亿左右,而人保健康、阳光人寿和泰康养老规模保费则分别为187亿、501亿和39亿左右;其次是注册资本方面,平安人寿、中国人寿、建信人寿和太平洋人寿的注册资本分别是338亿、283亿、45亿和84.2亿,而人保健康、阳光人寿和泰康养老的注册资本则为64.5亿、183亿和26亿左右。
此前,市场人士多分析指出,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经营定位是大病保险的补充,保本微利。但对经营该险种的信息系统、人才储备、资金管理、展业资源等软硬件都有较高要求,大型保险公司更具有操作实力。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也曾公开表示,“有实力的大型公司会更有能力做这事。”
那么,缘何此次获批个人税优健康险业务的险企资本规模普遍不大呢?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保监会选择体量不大的公司做试点,一方面说明监管层希望在积累更多实践经验后进行大规模的推广,一方面也是受到此前发布的《通知》里准入门槛过高限制,如最低保额20万,不得拒保、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等,这种纯保本微利的公益性保险,很多纯商业保险是达不到的。这就使得监管层在批复试点时更为谨慎,同时也更倾向于那些有意在大健康和大医疗方向深根细作的公司。
未获批原因不明
值得一提的是,其他几家暂未获批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险企并未收到保监会的内部文件或未获批原因。
其中,在几家未获批复的险企中,要数太平洋人寿最为令人感到意外。去年底,太平洋人寿曾在上海召开健康保险税优政策企事业单位解决方案,介绍了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行业示范条款、企业统一组织投保的具体方案及相关管理系统功能与移动终端应用。并称该类产品将采取万能险方式,包涵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累积两项责任,并已进入产品投放阶段。
种种迹象表明,太平洋人寿在税优健康险方面准备充足,未入围首批名单着实让人意外。对此,媒体致电太平洋保险集团相关负责人,询问个人税优健康险事宜,其表示目前没有信息可透露。
一位险企内部人士也表示,首批名单内的企业确实让人有点意外,毕竟中国人寿等几家企业在业务经营和布局方面也十分成熟。
一家申报了业务但未出现在名单中的险企内部人士透露,目前还不清楚未获批原因,内部也未收到不被获批的文件及原因,不过企业会继续准备这方面的工作,积极争取获批机会。
保监会也表示,将继续核对保险公司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并及时更新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