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批复宁波市作为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城市,这意味着,作为浙江省唯一试点城市,宁波市民今后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算下来为每月200元。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试点产品为医疗保险
健康保险产品涵盖较广,包括疾病险、医疗险、护理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四大类,市民向保险公司购买的健康保险都在个税优惠范围之内吗?
“不是的!”昨天,宁波保监局人寿保险监管处的负责人解释说,这个健康保险是有特别约定的,即宁波市民要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前这种产品正在研究制定中。而根据规定,试点产品仅限于健康保险中的医疗保险,主要考虑到医疗保险是市民排在第一位的保险保障需求,其赔付率要高于其他健康险。
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中国保监会印发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有一点与广大市民利益切身相关,即“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不得拒保”这一规定突破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一般规则。
此外,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与一般健康保险不同,它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一是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保;二是可以为被保险人积累一笔医疗费用,以减轻被保险人退休后的医疗负担。”监管层解释。
另一条惠及每个老百姓的规定,是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监管层称,这条规定主要是为了督促保险公司加强赔付管理,做到应赔尽赔。
市民买了健康险,还能少缴税
健康保险每月200元的扣除额,体现在市民身上的个税优惠到底有多少?大家都知道,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超过3500元的部分即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同等级有不同的纳税标准。扣除每个月200元的健康保险保费,市民实际应纳税额就会有差别,记者昨天大概算了下,大多市民每个月基本上能少缴税几十元。
这样的好处是,市民投保商业健康险,多了一道风险保障,还因此可每月少缴税。
具体有哪些宁波人可享受优惠?试点方案规定,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在宁波市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可以看出,这一政策的覆盖面还是非常大的。
年内或将公布健康保险产品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的官方说法,产品一经发布,宁波市立即组织实施。对此,宁波保险业内一知情人士表示,估计今年年底前就会公布健康保险产品。健康保险会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保险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会有些细微差异。
新闻背景
商业健康险个税优惠试点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更好托举民生。5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4个直辖市全大市及各省、自治区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我省试点城市申报时,宁波、杭州、温州等三个城市参与,竞争比较激烈,最后,宁波争得了省内唯一的试点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