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通知,对政策出台前,省级财政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已高于25%(现行补贴比例)的部分,中央财政承担高出部分的50%。
此外,通知称,如省级财政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并相应降低产粮大县县级财政保费负担,中央财政还将承担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降低部分的50%。
据了解,上述政策实施后,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比例,将由目前的中西部40%、东部35%,逐步提高至中西部47.5%、东部42.5%,对缓解产粮大县财政支出压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等,将发挥积极作用。
财政部金融司对此表示,农业保险是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2007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共拨付保费补贴资金780多亿元,年均增长27%,累计为14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过7万亿元。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