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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以投保限额等理由拒赔 法院判定保险公司赔偿16万元
沃保整理
2015-10-26 09: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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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上公布《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2014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客户曹某出险,曹某车辆倒车时将钱某撞伤,交通事故认定曹某全责,而安邦保险以曹某投保限额等理由拒绝理赔,钱某为此将曹某和安邦保险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定,安邦保险赔偿钱某各选损失共计16万元,曹某另外赔偿钱某医疗费等损失325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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