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确立了打拐解救儿童查找生父母相关机制,规定儿童失踪后,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迅速启动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免费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对于打拐解救儿童,公安机关要一律采集血样,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寻找儿童的生父母。
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在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要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从儿童被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之日起满12个月,公安机关未能查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收到证明后,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才能进行国内送养。《通知》明确了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关系解除问题,规定收养人、送养人(社会福利机构)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签订收养协议,约定如被收养儿童的亲生父母查找到儿童并提出抚养请求,收养人保证配合公安、社会福利机构等开展相关工作。如其亲生父母符合继续抚养的条件,收养人应当与社会福利机构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据介绍,为解决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的区域性限制问题,民政部开发了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网址为:qgdgxq.mca.gov.cn(“全国打拐寻亲”汉语拼音的首字母),将于9月19日先行面向社会公开运行,供社会公众查询。
看看国外是怎么打拐的
美国:政府及民间保护力量大
美国国会在1982年就通过了《少年儿童失踪法》,促使人们加强防范意识。一旦儿童遭到诱拐或绑架,联邦调查局会立即介入,开展高效的搜救行动。美国还设有“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失踪儿童家长可以借助该中心网站发寻人布告,也可以请求该中心出动专业搜救小组。美国搜救失踪儿童的民间力量也很强大,在沃尔玛等大超市的布告栏里经常能看到民间组织为寻找失踪儿童贴出的告示。
欧盟:寻人行动超越一切
英国儿童拯救报警系统和美国相似,一旦18岁以下的儿童失踪,警报马上传到电台、电视台及各类媒体。即便在首相或重要人士发表讲话期间,电台和电视台必须立刻插播寻人启事,把被绑架者的照片、特征、失踪地点、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公布出来,让听众、观众,正在路上驾车的人、各地警察马上睁大眼睛,看能否提供线索,因为救命比任何事都大。法国、德国、比利时、希腊都有类似系统。2008年4月,欧盟建立了泛欧洲的“儿童绑架信息热线”,已有11万使用者,创办者是一位失踪儿童的父母。
泰国:采取疏堵并重的措施
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现象,泰国政府采取疏堵并重的措施:针对有组织的非法打工,泰国制定了严格的用工制度,规定外国人必须取得工作许可,否则打工者和雇主都要受到刑事处罚。此外,泰国政府于1999年6月决定,将每年11月定为“停止对妇女儿童实施暴力月”,希望全社会共同重视这一问题,并尽快消除人口拐卖行为。泰国政府还针对得到救助后的妇女儿童进行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治疗,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和工作机会,同时成立专门的基金会为救助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民众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