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出事故遭保险公司拒赔

沃保整理
2014-12-17 10:42:54
100
洪某驾驶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因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导致车辆碰撞高速公路护栏,造成车辆及高速公路护栏部分损失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洪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认为过度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损失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责范围,拒绝赔偿洪某损失。

导读:洪某驾驶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因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导致车辆碰撞高速公路护栏,造成车辆及高速公路护栏部分损失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洪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认为过度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损失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责范围,拒绝赔偿洪某损失。

疲劳驾驶出事故遭保险公司拒赔

疲劳驾驶出事故遭保险公司拒赔

疲劳驾驶理赔遭拒

2014年2月,洪某驾驶陈某的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因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导致车辆碰撞高速公路护栏,造成车辆及高速公路护栏部分损失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洪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洪某的车辆经保险公司勘察定损,定损金额为74000余元。洪某将车辆放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修理,花费修理费74000余元。洪某向交通管理机关赔偿了护栏柱、波形钢板护栏、防阻块损失共计4200余元,并支付了事故施救高速公路抢修费用500元。事故发生前,洪某为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为46万余元的车辆损失险及赔偿限额为5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及两险的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保险公司认为过度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损失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责范围,对洪某的损失不予赔偿。后洪某诉至第一人民法院,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78000余元。

保险公司观点

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洪某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交了其与洪某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所主张免责的条款依据。

法院观点

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免责条款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并向投保人作出充分说明。

判决结果

由于,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免责条款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并向投保人作出充分说明。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陈某保险理赔款78900余元。

 

展开阅读全文
1
免费获取优质保险方案,
同样保障,
每年最高省30%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