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期在保险市场上大力推广这种高收益产品的不在少数,各家保险公司都大打“收益牌”。对于消费者而言,投资这类产品,不可盲目地追求高收益,而是要衡量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固定收益”、“保本”、“预期年化收益率5%以上”……在市场整体低迷的背景下,理财型保险产品再次成为保险公司冲规模的主力军。
“最近热卖的一些保险,保障并不多,而在包装上却越来越接近银行理财产品。”对于行业的这种现象,一位业内人士如此评价。事实上,近期在保险市场上大力推广这种高收益产品的不在少数,各家保险公司都大打“收益牌”。在这种状况下,昔日倡导的寿险业回归保障正在为冲刺保费规模让路。
高收益万能险热销
5月29日至5月31日,光大银行官方网站推出了“光大永明光明财富1号年金保险(万能型)”,起点金额为1万元,期限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5%。在保险责任方面,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话,按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给付保险金。该产品实质上是一款万能险产品,其计划的发行规模是22亿元,光大永明人寿内部人士透露,该产品的销售比较火。
最近市场上推出这类产品的保险公司不在少数。如新华保险也推出了精选一号(万能型)产品,来自该公司官网的信息显示,从该产品今年3月份第一次公布结算利率起,截至目前一直维持在5.25%的水平。
而最近泰康人寿也在淘宝网推出了一款名为旺财一号的万能险产品,其预期的投资收益率为5.15%。
这些产品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收益高,而保障极低。如光大银行官网推出的光大永明人寿财富一号,其保障也就是身故时给付个人保单账户价值。而泰康人寿的旺财一号,其保障也只是客户身故的时候,给付保单账户价值的105%。
此外,最近保险公司大力推广的高收益产品中有部分是与资产管理项目挂钩的。新华保险对精选一号、精选二号的宣传就是这样一款资产导向型产品。据了解,这两个产品的保费有固定的投资项目,投资特定的金融产品。而泰康人寿在淘宝网回答客户针对旺财一号的预期收益能不能保证的问题时表示,“旺财一号所对应的资产项目收益率基本上就是5.15%”。
保险涉足资管项目
光大永明财富一号预期收益率为5%,新华保险的精选一号、精选二号目前公布的收益率为5.25%,泰康人寿的旺财一号预期收益率为5.15%。这些毫无疑问都是高收益产品,而且都有一个共同的称号万能险。
2008年,保险公司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为5%、6%的较多,但几年之后,能达到5%的已经非常少,大多数万能险产品收益率基本是3%~4%。那么目前的这些产品投资收益率能达到宣传的那么高吗?
泰康人寿在淘宝官方旗舰店解答“预期收益率(5.15%)能否保证”的问题时表示,“法规规定我们只能提供预期收益率,但旺财一号所对应的资产项目收益率基本上就是5.15%。”
泰康人寿一内部人士也表现出她对这类产品的信心。她透露,泰康人寿这次推出的旺财一号是与基础设施债权项目挂钩的一个产品,属于泰康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个资产项目。她认为,5.15%的预期收益率是可以实现的。
某险企一位投资人士坦言,万能险保底收益是2.5%,超过2.5%的部分是有风险的,保险公司能承诺5%的高收益,那么,另外一部分是否能保证,就要看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了。
据了解,新华保险这款产品(预期收益率5.25%)是与资产管理项目有关的一款万能险产品,当时签的该资产管理项目的投资收益就在6%以上,所以5点多的收益应该是可以实现。这类产品基本上都是先有资产管理项目,锁定了产品,然后再来开发保险产品销售给客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项目基本上都是有担保的,其整体投资收益较有保障,只要不发生大问题,一般情况下其收益还是可以实现的。
光大永明的这款万能险产品暂时未与资产管理项目挂钩。即便如此,光大永明内部人士也充满信心,认为5%的预期收益率是可以达到的。
回归保障不是全部内容
对于理财型保险产品的大行其道,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主要是为了冲规模,实际含金量不高,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实际价值并不大。”一些业内人士更坦言,保险理财产品大行其道,与近几年保险行业所倡导的回归保障有所偏离,是在走粗放式经营发展的老路。
不过,另外一些业内人士则认为,在今年满期给付压力大、市场环境不好的前提下,“保费规模大有助于缓解满期给付高峰所带来的现金流压力。”
而事实上,对于该如何回归保障,近来一些业内人士也有不同看法。如光大永明人寿的董事长解植春对于回归保障就有自己看法,他在此前的《保险万言书 倡言推进费率改革》一文中认为,要扩充保险业态的内涵,改变过去把保险业的转型发展简单等同于回归保险保障,甚至回归传统险业务的惯性思维。回归保障应该是保险业转型发展的主要内容,但不应成为全部内容和唯一路径。回归主业,回归传统保险保障没有错,但过分夸大保险业与金融业的区别,从而否定两者的共性和相容性,最终会使整个保险行业越干越小,同整个金融市场的关系越拉越远。
此外,随着保监会一系列投资新政出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广泛开发资产管理项目,这对于提升保险资产投资收益率作用明显。现在市场上涌现了一些与资本项目挂钩的创新型保险产品,这是好事。不过,在采访中发现,相关的信息披露仍有待加强。
比如,一些产品声明其“投资特定的金融产品”,那究竟投资什么样的金融产品?该产品的风险如何?都没有在保险合同条款中注明。如泰康人寿的“旺财一号”所对应的“资产项目”,项目是什么并没有在其“产品说明书”和“合同条款”中进行披露。
作为创新型保险产品,或许会有各种问题,但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比如去银行网点买一款理财产品,这款产品的投向、风险情况都会有明确的说明,因此保险公司有必要向消费者如实地进行上述信息披露。
对于消费者而言,投资这类产品,不可盲目地追求高收益,而是要衡量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要充分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购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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