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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车险涉及人伤理赔案件中,人伤赔款占比较高。这类案件通常表现出赔付金额大、结案周期长、易引发诉讼和法律纠纷等特点,往往令相关当事人颇为伤神。
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首次制定了《车险涉及人伤案件理赔指引》,对车险涉及人伤的案件做出了具体规定,以后宁波地区车险涉及人伤理赔的案件有望化繁就简。
根据《指引》,保险机构应当开通人伤案件调解的咨询电话,通过适当的途径公布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对于常见赔偿项目,保险行业提供了参考标准。如在处理人伤案件过程中,涉及受害人身份“农转非”的,保险公司要根据受害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计算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而针对涉人身伤害案件当事人获赔难问题,《指引》明确规定,对于被保险人垫付赔偿款不便的,保险公司应当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向第三者支付赔款。
此外,根据《指引》,今后保险公司对首次人伤跟踪应在报案后48小时内完成,首次跟踪可以采用电话、面谈、现场查勘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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